关于广饶县2020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社会稳

关于广饶县2020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要求,需对本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月河路以东、广锦路以北、广泰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乐安街道闫李社区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大寨沟支渠以东、迎宾路以北、綦公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饶街道莲花村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大寨沟支渠以东、迎宾路以北、綦公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饶街道莲花村、东十里堡村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齐安路以东、潍高路以北、团结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饶街道十六村 用途:仓储用地(救灾物资)。 地块5位置范围:齐安路以东、潍高路以北、团结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饶街道十六村 用途:仓储用地(防汛物资)。 二、拟征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确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均位于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5万元/公顷(7万元/亩)。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原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东营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6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广饶县广饶街道办事处及乐安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三.征求公众及社会团体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位置征地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企事业社会团体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本事项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事项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本事项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文化、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本事项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5、本事项拟征收补偿的情况;   6、本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7、对本项目实施方案的看法;   8、媒体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9、同类事项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10、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五.联系人 评估单位: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小委 联系电话:18615462256 邮箱: 2270645871@qq.com (备注:邮件请注明关于关于广饶县2020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0年6月8日

创建时间:2024-11-03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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